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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31 12:02:44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浙农林大〔2026〕49号)、《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论文、专利等成果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是否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学术不端情况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结果。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小组由学院纪委成员组成,负责对此次推免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推免名额

2027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分为普通普推免生和本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两种类型,根据学校下达的2027年推免人数指标如下:

(一)普通推免生:园林专业3人、风景园林专业5人、城乡规划专业3人、建筑学专业2人、土木工程专业2人,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专业3人,共18人。

(二)本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2人,面向园林、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推免条件

(一)择优推荐和选拔思想品德过硬、专业素质优秀并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创新潜力的学生。推荐基本条件为: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书;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二)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推免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相应要求:

1.普通推免生:

1)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内课程首考无不及格记录;

2)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 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按课程首次通过的成绩进行计算,排名列专业前15%;若专业人数少于30人,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前20%;若出现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则视为同时符合成绩条件;

3)外语成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普通专业学生须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60分及以上);非英语专业学生雅思成绩6.0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在大学期间修读日语的普通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或取得国际日语能力测试N3及以上水平证书;

英语专业学生须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良好及以上;或通过雅思成绩6.5或托福成绩90分及以上。

2.本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

1)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按课程首次通过的成绩进行计算,排名列专业前20%;若专业人数少于30人,学业成绩排名列专业前30%;若出现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则视为同时符合成绩条件;

2)本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接收园林、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3)其他条件与普通推免生一致。

四、报名工作程序

(一)学院统计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个性发展选修课)按课程首次通过的成绩进行计算,符合本次推免申请条件学生情况详见附件6。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1)、成果积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各类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截止9月1日前。

(三)若学生符合推免申请条件,但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申请资格,要求学生填写《符合推免申请条件学生放弃推免申请资格声明》(附件 2),签字后交教学办。

(四)学生签署《浙江农林大学推免承诺书》(附件 3),明确若擅自放弃“待录取”资格,将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提醒学生未能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推免资格。

以上(二)-(四)材料请于9月2日下午4点前,提交到学4404(1)教学办。

五、审核工作程序

(一)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科竞赛(一类学科竞赛清单见附件 4)、论文、专利等成果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或虚报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学校学术规范管理办法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全面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复核申请者提交的成果积分佐证材料,并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经党政联席会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免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

(三)所有拟推免生正式取得推免资格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其他说明

(一)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学院的推免工作有异议或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参与推免的须主动回避,非直系亲属须报备;未声明回避关系者严肃处理。

(三)推免工作期间,如有问题,可向学院负责推免工作的尤老师咨询(联系电话:13758286680);或联系教务处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61065170)。

 

附件:

1-1.浙江农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普通推免生)

1-2.浙江农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博一体化培养推免生)

2.符合推免申请条件学生放弃推免申请资格声明

3.浙江农林大学推免承诺书

4.本科生一类学科竞赛名单

5.《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

6.各专业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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