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常州市属、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2名工作人员(进编)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2日之间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或者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7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户籍要求(户籍以2024年3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报考“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2.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日),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日),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报考“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五年的已退役军人。其中:在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六)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七)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的,须于2024年3月2日前取得。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引进人员352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3月2日16:00
四.考核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有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无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类别分为管理类、其他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和经济类(统计及其他),根据笔试类别各考相应试卷,具体详见岗位表。其中:笔试类别“其他类”与“管理类”的试卷相同。
笔试考试大纲参照《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11:30。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专业测试
1.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表。
2.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复审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无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聘用和管理
事业编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咨询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