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办公室、实验中心,各位老师:
为了以评促建、本研互促、全方位多维育人,经研究,定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园林学院2023年人才培养专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周五)下午12:30-14:00
二、会议地点:学4二楼展厅
三、参会人员:全体教职工
四、会议内容:
1.第一阶段:徐丽华副院长就预评估意见反馈、学风建设等相关工作进行布置;
2.第二阶段:鲍沁星副院长布置科研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赵宏波院长讲话。
五、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无故不到会视为缺勤。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请在11月23日前提交书面假条。学院领导和学科专业管理团队岗负责人请假须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其他教工请假须经所在学科(办公室、实验中心)的学科专业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向党委书记报备。请各负责人将请假人员书面假条汇总好后于11月23日17:00前交院办备案。
园林学院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