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18号)和《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14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接受单位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20%或前5名的学科(见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或中央级科研院所。访学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http://218.197.147.24/welcome)中查询,也可联系上述单位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三、选派名额与资助
国内访问学者不限名额。请各学院(部)根据培养计划择优推荐,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公共课教师,原则上以课程研修为主,事业编教师每人资助1万元/学年(包含学费、公共交通费及租房补贴),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费资助。
非公共课教师,建议争取公派出国访学,或以合作研究方式到国内高水平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交流,费用自筹。
四、申报方式
2021年起,国内访学教师选派将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和邮件进行线上确认。其中,浙江大学负责访学工作的经办人为徐老师,邮箱为zdxyq@zju.edu.cn,不通过短信审核。
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访学访工管理”模块进行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学校审核同意后,联系指导教师及接收学校(单位)管理员及时进行短信或邮件确认,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见附件)。
通常重点高校有自设的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请申报教师注意同时按照对方高校及我省的要求办理申报手续。
五、培养管理
访学访工人员学习期满结束时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签署意见。具体系统操作另行通知。
六、报送要求
申报访学人员请按“操作手册”(见附件)要求在线填写申请,并跟踪审批流程督促各有关审核人于27日前完成审核。
建议流程为:提前联系好接受导师→线上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访学申请→督促学院、学校、导师、接受学校线上完成审核。
如对方学校有不同申报要求,请同时按照本通知及对方学校要求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68(9298868)
人事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