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暨面上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17:00:45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各学院(部):

2022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已开始申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8号)及已开放项目专栏信息2022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及申请条件

请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https://bg.csc.edu.cn),进而查阅相关申请条件等信息。

已开放项目显示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遴选通知或综合项目专栏,全年主要项目可查阅2022年简章(尚未发布,请持续关注国家留学网,暂可参照2021年简章)。

目前,面上项目(即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正在申报,详见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65)。

二、关键时间点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随时可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进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二)提交申请

项目开放期内,可选择项目并提交申请。

几个主要项目的开放日期及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等关键时间点(参照2021年)如下:

开放时间

项目名称

材料提交

截止日期

录取结果公布时段

留学资格有效期

4月10日

面上项目

(即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4月28日

6月

2023年12月31日

5月1日

地方合作项目

(即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月12日

8月

9月10日

青骨项目

(即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9月27日

11月底

(三)重复申报

今年,在已申报面上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而录取结果未公布时,允许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前一个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和省教育厅,不再参与当年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四)外语水平

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其中,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时外语水平如未达到合格条件,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被录取,派出前须达到合格条件。详见各项目选派办法。

为便于地方合作项目2019年放弃资格人员再次申请,留基委适当放宽了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外语合格的认定条件(见附件)。

(五)邀请信及合作者简历

申请时必须提供外方邀请信以及由国外合作者本人提供并签字的简历。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有一种条件除外,即邀请信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邀请信中的留学起始时间应不早于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六)慎重选择

请拟申报人员根据学科、学院安排,综合考虑疫情、家庭及工作等因素,确定是否申报及出访国家等事宜。

(七)条形码

申报信息网上提交后,将生成唯一条码,显示在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的右下角。如申报过程中提回修改再提交,则条码改变,需重新打印全套表格。故在申请表提交学院前,请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系统生成的条形码与纸质材料的条形码一致,材料准备无误后再填写推荐意见。

(八)账户信息

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务必牢记,整个选派过程都将使用该信息。曾经申请过的人员,再次申请时须重新注册。

(九)派出管理

留基委要求各派出单位加强对公派出国人员管理。派出前制定研修计划,回国后进行考核。出国留学期间,严禁携家属随访(允许短期探亲),且须每3个月向驻外使领馆和学校人事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校内相关文件见《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142号的附件1)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处〔2015〕5号)。

(十)申请人为中层干部

请按照干部管理规定执行。

三、申请方式

申请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提交信息完全一致。

个人提交申请,学院(部)初审并根据工作安排及队伍建设等需要确定推荐人选,人事处审核上报。学院(部)对申请人的拟出访信息及研修计划应认真审核,可自主设定内部审批程序及材料。除青骨项目,我校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均由浙江省教育厅受理,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面上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部)于2022年4月28日前汇总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1份

包括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个人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证明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学院(部)结合本学院的人才培养计划及申报人具体情况(可由申请人提供参考稿),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此意见对评审录取有影响,请务必个性化填写,避免套用。推荐意见须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材料请按《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9)顺序夹好,切勿装订。

(二)电子材料

推荐人选一览表、申请表pdf格式、推荐意见word格式。由学院(部)汇总发送至rsc@zafu.edu.cn。压缩文件以学院(部)简称命名,其中汇总表以学院简称命名,个人申报材料“姓名+材料名称”命名,例如“张三推荐意见”。

联系人:刘老师63740868(9298868)行政楼323室

 

附件:1. 推荐人选一览表

2. 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3. 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表样)

 

                                   人事处

                               2022年4月20日

      学院内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届园林、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 2022 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4号学院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51(内线:9292751) 传真:0571-63740155 邮箱:ylxy@zafu.edu.cn
COPYRIGHT © 2024 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LAAS.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
请扫描二维码
关注园林微信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