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园林学院疫情防控期间集体活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4-23 10:24:13     文章作者:     点击量: 次】


第一条 为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在疫情期间及时应对举办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类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力避免继发性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在举办活动前需进行模拟演练,模拟演练活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旨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强化责任担当,发现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高实战性、实用性及快速反应能力,严防疫情在学校内扩散。

(一)关于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第三条 活动举行前要提前对活动涉及的物品、器械进行消毒。

第四条 物质储备核查,消毒措施齐全。提前准备体温枪及备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供师生进场时使用。

第五条 负责入口检票工作时,要求师生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引导师生有序入场;活动结束时,组织师生有序退场。

第六条 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不正常人员带到隔离点由专业人士处理。

第七条 进入场地时需进行有序排队,前后间隔一米;对于室内场地的座位安排,采用隔座式。

第八条 监督口罩佩戴情况,对没有佩戴的同学进行劝导,要求其戴上口罩后再进入室内。

第九条 活动开展时适当走动,观察是否有人员私自摘下口罩,并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提醒。

第十条 提醒参加活动人员按规定座位就坐,对未按规定就坐的人员进行提醒和劝阻。

第十一条 维持会场秩序,对滋事人员进行劝阻,必要时驱离会场。

第十二条 如发生突发事件,由负责人视现场情况负责报警:火警电话119,校内报警电话63742110,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十三条 确保室内环境通风情况良好,不使用中央空调,活动进行时不关闭出入口

第十四条 若人员有咳嗽症状,及时给予帮助并劝导其回宿舍休息

第十五条 防止外来人员无码进入,活动过程中进出口工作人员做好管控,若有人员中途离场,仍需查看健康码进场

第十六条 根据活动情况安排校医护人员到场,针对突发身体状况做紧急处理

(二)关于安全疏散引导工作

第十七条 举办活动场所尽量选在开阔、易于通风的场地。

第十八条 检查、把守各个出入口、安全通道,确保畅通,在发生突发事件需疏散人群时迅速打开安全门,同时根据《安全疏散指示图》迅速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第十九条 确保人员疏散时正常佩戴口罩。

第二十条 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活动中出现体温异常、身体异常的师生能够快速离开。

(三)后续工作

第二十一条 所有人员进入场地与离开场地时,采取多通道、分批次入场与离场。

第二十二条 做好活动参与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建立追溯机制。

第二十三条 如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认真做好感染者的善后工作。

第二十四条 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上一条:园林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寝室管理条例

下一条: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关闭本页】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4号学院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51(内线:9292751) 传真:0571-63740155 邮箱:ylxy@zafu.edu.cn
COPYRIGHT © 2024 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LAAS.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
请扫描二维码
关注园林微信
获取更多资讯